RoHS2.0
RoHS指令於2003年2月13日正式頒布,限制了六種有害物質的使用:鉛(Pb)、汞(Hg)、鉻六價化合物(Cr6+)、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和六價鉻化合物。RoHS 2.0是RoHS指令的第二版,於2011年7月1日公布,並於2011年7月21日生效為歐盟通過的一項環保法規,全稱為限制某些有害物質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歐盟要求各成員國將新指令轉換成國內法律。
在2015年6月24日歐盟修正指令(EU) 2015/863正式實施,將4項鄰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也納入管制項目內。RoHS 2.0對於電子產品和電氣設備的製造商有強制力,要求產品中使用的十種有害物質含量不得超過指定的限制值,這十種有害物質包括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跟四項鄰苯二甲酸酯。RoHS 2.0要求製造商自我認證,確保其產品符合RoHS 2.0的要求,同時,製造商需要保留技術文件和符合性聲明,以便監管和檢查。
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輸入歐盟的電子電機產品 (醫療和監控設備除外) 均需滿足該限制之要求。2021年7月 22日起醫療器材(包含體外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包含工業用監控設備)也將納入該管控範圍,此外,DEHP、BBP、DBP的規定不適用於玩具,因為REACH附錄17第51項已規定玩具的DEHP、BBP、DBP含量。RoHS 2.0的目的是減少有害物質對環境和人體的影響,促進可持續發展和綠色經濟的發展,對於製造商和消費者都是一個重要的環保法規。
REACH
REACH是歐盟制定的一項重要的化學品管理法規,其全稱為登記、評估、授權和限制化學品(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REACH的主要目的是確保化學品在使用過程中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沒有危害。它要求在歐盟境內生產、進口或銷售的所有化學物質都必須進行登記、評估和授權。REACH還制定了對某些危險化學物質的限制。
具體來說,REACH要求化學品的製造商和進口商必須在歐洲化學品局(ECHA)進行登記,提交化學品的物理和化學性質、用途、危害和安全信息。ECHA將對這些化學品進行風險評估,並根據評估的結果進行授權或限制。
REACH對製造商和進口商有嚴格的要求,要求他們對其化學品進行全面的安全評估和風險管理。同時,REACH也對消費者提供了更多關於產品中化學物質的信息,使他們能夠更好地了解產品的成分和潛在的危害。
總體來說,REACH是歐盟最具針對性和綜合性的化學品管理法規之一,旨在保護人體健康和環境,同時促進歐洲化學品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衝突礦產CMRT
衝突礦產是指在非洲一些地區發現的礦物資源(如錫、鉭、金、鎢、鈷、雲母),其開採和買賣過程中涉及到非法武裝團體、破壞環境和違反人權等問題。衝突礦產的生產和貿易往往會導致武裝衝突、貧窮和破壞環境,給當地居民帶來極大的痛苦。
為了防止衝突礦產的貿易,一些國際機構和組織采取了措施。例如,美國於2010年通過《多德-弗蘭克法案》,要求所有美國公司報告其產品中的衝突礦產,以及其供應鏈中與非法武裝團體有關的風險。歐盟也在2017年通過了類似的法律,要求公司在其供應鏈中排除衝突礦產。
衝突礦產的問題不僅存在於非洲,也涉及到其他地區和產品。許多公司已經開始對其供應鏈進行審查和改進,以確保其產品不涉及衝突礦產。消費者也可以通過選擇購買認證的產品或從道德和可持續角度選擇產品來支持防止衝突礦產貿易的努力。
總之,衝突礦產是一個複雜而嚴重的問題,需要全球各方的努力來防止其貿易,以保護環境和人權,促進可持續發展。
CMRT是指供應鏈對策調查表(Conflict Minerals Reporting Template),是一份由多個行業聯合起來制定的供應鏈透明度工具,用於幫助企業識別其產品中是否含有來自衝突地區和高風險區域的礦物資源(如錫、鉭、鎢、金等),進而實現對衝突礦產的管理。
CMRT包括了一個調查表,列出了必須回答的問題,以了解公司的供應鏈中是否存在來自衝突地區的礦物資源。問題包括了供應鏈中使用的材料、供應商的地理位置、生產地點和來源證明等信息。
CMRT由行業聯盟組織Electronic Industry Citizenship Coalition(EICC)和Global e-Sustainability Initiative(GeSI)共同制定,已經成為了全球企業評估和報告其供應鏈中衝突礦物的主要工具之一。許多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和監管機構,如美國《多德-弗蘭克法案》和歐盟的《衝突礦產法》,也要求企業進行類似的調查和報告。
CMRT的使用有助於企業確保其產品不涉及衝突礦產,減少對環境和人權的影響,同時提高供應鏈的透明度和可持續性。
TSCA
TSCA是指美國的《有毒物質控制法案》(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是美國聯邦法律的一部分,於1976年通過並施行。該法案旨在保護公共健康和環境,控制化學物質在生產、輸入、使用和處理中對健康和環境可能造成的風險。
TSCA賦予了美國環境保護署(EPA)對化學物質的管理權力,包括對已存在的化學物質進行評估和監管,以及對新的化學物質進行審查和批准。TSCA還要求化學品製造商和進口商向EPA報告其產品中使用的化學物質,以及進行相應的評估和風險管理。
近年來,TSCA已經經歷了重要的修訂。2016年,美國國會通過了《重新授權有毒物質控制法案》(Frank R. Lautenberg Chemical Safety for the 21st Century Act),對TSCA進行了重大修改和加強,包括強化對現有化學物質的評估和管理、加強對新化學物質的審查和控制、增強公眾參與和透明度、以及強化對對科學研究的支持和技術創新等。
總之,TSCA是美國對化學物質進行管理和監管的主要法律之一,對保護公共健康和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
CMRT由行業聯盟組織Electronic Industry Citizenship Coalition(EICC)和Global e-Sustainability Initiative(GeSI)共同制定,已經成為了全球企業評估和報告其供應鏈中衝突礦物的主要工具之一。許多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和監管機構,如美國《多德-弗蘭克法案》和歐盟的《衝突礦產法》,也要求企業進行類似的調查和報告。
CMRT的使用有助於企業確保其產品不涉及衝突礦產,減少對環境和人權的影響,同時提高供應鏈的透明度和可持續性。